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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新规联合惩戒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企业
  从明年1月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会同其他27个部门,对11类食药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记者22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惩戒暂行管理办法》中明确,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食药监管部门除了对其采取6项惩戒措施外,还要联合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27个部门联合实施19项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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