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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食品安全——所有违法行为均追究到人

   省政府同意实施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显示,我省将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追究到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
    省政府要求,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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