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因其“低、小、散”问题突出,硬件设施设备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加之作业时间、加工方式随意性大等因素,“净餐馆”动态指标难以长期保持。对此,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严”字当头、“常”字为要,在组织挂片干部开展入户督导日巡查基础上,抽调执法骨干成立案件查办组,紧盯“达标复评”“靶向整治”情况,对隆阳中心城区问题隐患易反弹餐饮商户进行反复严格检查,对经提醒告诫、限期整改到期拒不改正的,给予停业整顿或罚款,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经营户,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倒逼各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九隆
近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隆所在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时,对位于九隆街道太保南路1号(清真寺1区房1-3号铺面)门头招牌为“隆阳区丽琼清真食馆”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户上岗的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内存在未按规定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和佩戴口罩的行为,同时,该餐厅卫生不达标,“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完善。针对上述经营户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该所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9月24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隆所在开展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时,对位于九隆街道保岫西路93号门头招牌为“原生态土鸡三分店”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经营户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不相符,同时,该餐厅未定期开展防疫消杀工作,环境卫生较差,“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完善。针对上述经营户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该所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
9月24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隆所在开展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时,对位于九隆街道玉泉路3号名为“保山市隆阳区云昱餐馆”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户上岗的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内存在未按规定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和佩戴口罩的行为,同时,该餐厅环境卫生较差,未定期维护食品储存设备,其内储存食物已变质发霉且肉类已发出难闻气味。针对上述经营户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该所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
如上述3户餐饮经营户到期拒不改正,该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永昌2021年9月24日19时许,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案件查办组根据区疫情防控办所接举报,联合区公安分局永昌派出所对门头招牌为“永佳饭店”的餐饮经营户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查,该户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提供餐宴,属“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a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当场行政处罚,并进行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此外,该户还存在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等问题,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
对商户依法作出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