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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
舆情热点 市场监管总局答南都: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和销售

近日,多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市场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在防控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11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超市内的进口冷冻食品追溯信息

11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市场稽查专员陈谞就南都记者提问回应称,近期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陈谞表示,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还应当索取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无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研发“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时对接各地追溯系统,快速确定产品流通路径和影响范围,提升排查处置效率,为疫情防控争取主动。

他表示,已在推动北京、浙江、广东等10个省份建立省级追溯平台,实现与总局平台的数据对接,覆盖三文鱼、冻虾、牛肉等重点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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